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整体管理,包括领导及监控本公司以及监督本集团之业务、策略决定、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表现。管理团队就本集团日常管理获董事会委派权力及职责。董事会定期检讨其所委派之职能及工作。董事会特别委派管理层处理之主要企业事宜,包括(1)编制中期及年度报告与公告以供董事会于刊发前审批;(2)执行充足之内部监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程序;及(3)遵守相关法定及监管规定、规则及规例。董事会亦负责厘定适用于本公司情况的合适企业管治常规,并确保现有流程及程序,可达致本公司企业管治方针。
董事会一直在本集团业务需要及目标与行使独立判断所适用之技巧与经验之间维持必要之平衡。各董事均具备不同专业资格、经验及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为有效管理本公司作出贡献,并能互相制衡,以保障本集团及股东之利益。因此,董事会相信,现有董事会之组成符合本集团在专业知识、技能及经验方面维持平衡之企业管治要求,以及符合持续发展及管理业务。
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以讨论整体策略以及本公司之营运及财务表现,并审阅及批准本公司中期业绩及全年业绩。每年定期举行之董事会会议,均提早作出安排,以尽可能安排更多董事出席。所有董事获准在议程提出讨论事项。公司秘书协助主席准备会议议程,以符合所有适用规则及规定。董事会一般于董事会会议的拟定日期前至少三日,向董事寄发议程及相关董事会文件。每份董事会会议记录初稿,会于提呈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以获批准前,送交董事传阅,以供彼等讨论。所有会议记录均由公司秘书存档,而会议记录亦可于董事提出合理通知后并在合理时间内公开查阅。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所有获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之董事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惟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最少三分之一之董事须轮值退任,惟各董事须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一次。